美國簡介與移民介紹

基本資訊
親屬移民
職業移民
樂透移民
  • 美國介紹

    1776年美國從英國脫離獨立,1787年制定憲法,建立聯邦政府。在建國之後,19和20世紀期間,美國從原來的13個州逐漸拓展成50個州,國土也從東岸擴展到西岸和海外領土。面積僅次於俄羅斯、加拿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排名世界第四。美國氣候地處溫帶,內地是大陸性氣候,沿海氣候適中,南部是亞熱帶氣候,德克薩斯州和亞利桑那州的大部分是沙漠。美國的法律規定18歲以下為強迫性義務教育,其年限各州有所不同,大部分為期12年。

    美國接受的移民比其他任何國家都多,有”民族熔爐”之美譽。其中白人佔總人口數的83.5%,黑人佔12.4%,亞洲血統佔3.3%,土著印地安人佔0.8%。現在每年仍接納近70萬人。早期移民到美國的主要是英國人,後來引進非洲黑人奴隸,歐洲各地的移民也陸續進入美國,到現在,拉丁美洲、亞洲和環太平洋地區的新移民仍持續來到這裡追尋美國夢。其中美洲東部的為來自英國血統的移民,密西西比河流域的移民主要來自法國,而西部地區的移民主要來自西班牙。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來自亞洲的移民不斷增加,此時的亞洲移民主要充當開發美國西部的廉價勞動力。

    新一代移民眼中的美國是個充滿各種發展的可能性、政治自由、經濟繁榮的土地,不再是當初歐洲殖民色彩濃厚的美國。近來,美國人開始重視文化的多元性,少數民族群體也開始重建與宣揚他們的文化資產。

    美國在農林、水產、採礦等行業都處於世界領先地位,這和美國豐富的天然資源有關。美國人口只佔全世界的5%,但煤炭、鋼鐵、原油的產量卻佔全世界總量的1/5。在農業方面,玉米的生產量佔全球的一半,牛肉、豬肉、羊肉的產量都各佔1/5。經濟方面美國每年的出口量佔全球總出口量的10%,美國是世界上進出口貿易額最大的國家,主要外貿國為加拿大、日本、德國、英國、墨西哥等,主要出口化學製品、機械、車輛、飛機、電子電腦、武器等。在貿易方面,美國也是投資資金的泉源,對世界各國經濟的發展也有著巨大的影響。

  • 美國親屬移民

    申請類別 申請條件
    近親(IR) 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及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
    第一優先( F1 ) 美國公民年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
    第二優先( F2 ) 永久居民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永久居民年滿21歲的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 F3 ) 美國公民之已婚子女及其眷屬
    第四優先( F4 ) 年滿21歲美國公民之兄弟姊妹及其眷屬
  • 美國職業移民

    申請類別 申請條件
    第一優先( EB-1 ) a. 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運動界有卓越能力,享譽國際或全球,並獲得特別證書之人士。
    b. 享譽國際之傑出教授及研究人員,並在其專業領域具三年以上的教學或研究經驗。
    c. 跨國企業的高級主管或經理人員:申請人在申請前三年間,有一年以上在該公司任經理或主管之工作經驗,赴美前在同一公司或該屬企業繼續工作者。
    以上三類不需申請勞工紙,惟a類不需取得應聘證明即可申請,b、c類需先取得應聘證明。
    第二優先( EB-2 ) a. 具有高等學位(碩士以上)之專業人士,須有美國雇主聘雇證明,並先取得勞工紙。
    b. 在藝術、科學或商業上有特殊能力之專業人士,可以不需美國雇主聘雇證明或取得勞工紙,且證明其移民美國符合美國之國家利益。
    第三優先( EB-3 ) a. 具專業技術(曾從事需兩年以上的訓練或經驗之工作)
    b. 具學士學位且為大學學士之專業組織會員
    c. 美國短缺之技術勞工,具少於2年之專業訓練或經驗者,需取得I-140表”申請外國勞工”之批准函且取得勞工紙。
    第四優先( EB-4 ) 特殊移民,需為申請特殊移民合格之受益者,共分6類:
    a. 宗教工作者
    b. 在美國境內為美國政府工作者
    c. 巴拿馬運河公司工作的前雇員
    d. 國際組織的某些退休員工
    e. 國際組織的某些退休員工之配偶及其子女
    f. 美國三軍之某些成員
    第五優先( EB-5 ) 創業投資移民
    創業金額為50萬美金至100萬美金(依高失業率地區或一般地區),必須雇用不少於10位之全職工作人員至少2年,申請人在獲准移民後先取得2年有條件式的暫時居留,期滿前90天內可以企業主之身分申請移除”條件式居留”以取得合法居民之資格。
  • 美國樂透移民

    美國多元化移民簽證計劃(U.S. Diversity Immigrant Visa Program) 係美國國務院根據美國國會1990年移民法203(C)條款規定,以抽籤的方式,每年提供永久居民簽證給合格的外國申請人,申請移民美國的計劃。以往的配額為五萬人,以全球分為六大地區來做抽籤分配。2000年首度對台灣出生的人仕提供申請的機會,今年出生在台灣的申請人仍符合資格申請DV-2015

    申請資格:

    • 必須是在台灣出生的人士 (Born in Taiwan)
    • 高中或高中以上之學歷;若非高中學歷則需具備至少兩年合乎美國勞工部公佈所認可之職業技能之經驗 (The U.S. Department of Labor O*Net OnLine database will be used to determine qualifying work experience)
    • 夫妻可單獨申請並包含21歲以下之子女

    申請書經審核後,於合格者中利用電腦抽籤的方式選出中籤者。中籤者將於該年5月至7月收到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 通知及辦理細節,並需於該年10月至次年9月間辦妥申請手續以便核發永久居留權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