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簡介與移民介紹

新加坡簡介
移民新加坡
  • 新加坡簡介

    地理與氣候

    新加坡共有大小島嶼63多個,主島新加坡島的面積佔到90%以上。於北部建有新柔長堤,西部有第二通道,兩者成為新加坡與馬來西亞柔佛間的聯繫通道。新加坡島以外較大的島嶼有裕廊島、德光島、烏敏島及聖淘沙。

    新加坡很多地區都是填海產生,現今仍持續填海計劃,自1950年至今已經約有20%的國土面積由填海產生,新加坡國土面積於1960年代時為581.5平方公里,現在約為704平方公里,至2030年以前,可能再增加100平方公里。新加坡境內共有超過300座公園及4個自然保護區;新加坡在城市綠化方面相當成功,而有「花園城市」之稱。

    新加坡並無採行夏時制,新加坡標準時間為UTC+8,較其地理位置時間快1小時。

    新加坡地處熱帶,長年受赤道低壓帶控制,為赤道多雨氣候,長夏無冬,氣溫年溫差和日溫差小,年平均溫度在24攝氏度至34攝氏度之間:最冷月為1月,受來自中國的東北季候風影響,加上低壓帶的南移,較乾燥的東北風會令新加坡的平均低溫徘徊在攝氏23至24度左右,而且天色也會比較好;而到了4月至5月這段期間,低壓帶的北移和東亞大陸高壓帶的減弱的影響下,氣溫會有輕微回升,而且雨量也會增多。

    語言文字

    新加坡是一個多語言的國家,其官方語言包括英語、馬來語、華語以及坦米爾語。基於和馬來西亞的歷史淵源,《新加坡憲法》明定:馬來語為「新加坡的國語」。但自獨立以來,政府機構一直採用英語作為不同種族社群之間的主要通行語和教學語,並將之定位成「第一語言」。

    新加坡有相當多人能使用雙語,大多為英語及其他官方語言,不過在流利程度上有相當大的差異。由於曾經受到英國的殖民統治,新加坡英語也多以英國英語為標準。

    新加坡華語是另一個廣泛使用的語言,有超過七成的新加坡人能說華語,是一些新加坡華人之間主要的共同語,華語為新加坡最多人作為母語的語言,約有一半新加坡人以華語為母語。

    新加坡是個閩南人(當地稱福建人)為主的社會,民間普遍使用閩臺閩南語,能與中國大陸的泉州、漳州人,以及臺灣的臺灣人溝通無礙。

    新加坡官方使用與中國大陸一致的簡體字。但在1969年至1979年間曾短暫擁有自己的漢字簡化標準,詳見新加坡漢字。民間則隨處可見繁簡體字混用。在新加坡印度族社群當中,會說坦米爾語的人不超過50%,剩下的人均使用其它印度語言,當中有的甚至或多或少也會說點福建話。

    教育

    新加坡很重視教育,教育部是僅次於國防部的第二大財政開支部門,新加坡奉行精英教育,教育制度類似英國式制度,除了各語文類科外,均以英語為媒介語言。一般修讀完十到十一年的中小學後能選擇到初級學院、高中或理工學院就讀,前兩者半數以上能升上國內大學。新加坡有五所理工學院與三所大專學府,其中新加坡國立大學與南洋理工大學都是亞洲頗具盛名的學府。新加坡每年吸引不少來自中國各地區和馬來西亞等地的留學生前來升學,令該國成為亞洲的區域教育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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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移民規費

    SMC 辦理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申請之手續費為新幣一千五百元。申請者在遞交申請表格時,需附上一張新幣一千五百元正的匯票,收款人請註明: SMC Management Consultants Pte Ltd 。SMC 在收到手續費後方會著手辦理相關手續;無論任何情況下該筆費用概不退還。

    申請時間:

    平均需時六個月方可獲知申請結果。

    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申請(LPR)(自2011年7月起暫停辦理)

    如何由 LPR 轉成永久居留身份

    根據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申請制度所示,申請者需先申請核准永久居留。經核准的申請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把原則核准居留轉換為正式永久居留身份。特定的移民條件是由新加坡移民與註冊局決定。有關條件將列於原則核准信函中,可能情況包括:在新加坡受雇從事有實質報酬的全職工作;或家屬已於較早之前移居新加坡。申請者必須出示家屬在新居留證明,或子女在新加坡就讀證明。

    申請 LPR 合格條件。

    新加坡抵境居留 (LPR) 符合條件如下:

    • 特有大專文憑或任何傑出才能
    • 年紀不能超過 50 歲
    • 不在新加坡工作

    依親

    男性申請者可同時為妻子和小於21歲的未婚子女提出申請。女性申請者則只能為小於21歲的未婚子女提出申請。女性申請者的丈夫需自行申請。

    國民服役

    在征募法令下,凡年滿 16 又 1/2 歲的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PR) ,概需履行國民服役 (NS) 責任。全職服役期 (NSF) 為 2 或 2 年半。滿役後每年仍需履行一年不超過 40 天的戰備國民兵役訓練,直到 50 歲 ( 軍官 ) 或 40 歲 ( 其他官階 ) 為止。在新加坡抵境永久居留制度下獲得永久居留權的第一代主要申請人可獲免服役。凡藉父母提出申請而取得永久居留的兒子,在年滿 16 又 1/2 歲時仍需服役。

    男性前新加坡公民或前新加坡永久居民再重獲永久居留權後,不論居留類別為何,一律必須服役。